各村(社区),镇有关单位:
《鳌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鳌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发:各村(社区),镇有关单位
送:镇党政联席会议成员。
鳌江镇党政办公室印发 (共印40份)
鳌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7月6日,广河高速公路惠州龙门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30人受伤,事故车辆为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7月11日,普宁市普宁大道南山路段一大型吊车侧翻,吊臂砸中路过一小型客车,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为深刻汲取教训,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以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特别是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市委书记李水华同志和陈东市长的指示批示要求,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镇范围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地毯式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黄娘俊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严俊生任副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检查整治行动小组。由黄壮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育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由陈逸生同志任检查整治行动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从镇党政办、财政所、安监所、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抽调。
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明确职责,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专项工作的检查、督导、整治工作。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县和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专项工作和检查、督导、整治的同时,应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具体方案,加强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惠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摸清车辆底数、提升营运车辆安全性能等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泥头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监控。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职能分工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惠来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组织摸排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各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相应数据库并绘制电子图等相关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严密管控措施。(镇安监所牵头,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广东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启动为期3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镇今年要集中对社会单位和村(社区)逐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逐一建立排查档案。今年底前对社会单位和村(社区)的排查率要达到50%,对重点单位的排查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加大“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重点单位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镇派出所牵头,镇各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配合)
(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惠来县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进一步降低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四类事故隐患,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强化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矿山整顿升级,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镇安监所牵头,镇派出所、镇国土所等各相关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施工项目专项治理。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突出加强桥梁、隧道和路基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高层建筑、水利、渔港、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治理。(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依职责分别牵头)
(六)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专项治理。按照《广东海事局2017年辖区水上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客船、危险品船等重点船舶,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症瘤疾,加强《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把好渔船安全源头管控关。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渔船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使用,严格抓好汛期和休渔期安全管控,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跨海区生产、无证生产等专项整治行动。(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依职责分别牵头)
(七)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落实《惠来县2017年度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惠来县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紧盯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十大重点问题,强化作业场所超过10人以上粉尘企业整治工作。继续以排查涉氨制冷企业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等两类重大隐患为重点,开展涉氨制冷安全专项治理“回头查”。加大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机械防伤害、冶金陶瓷水煤气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以生产及封装锂离子电池(单体电池及电池组)的企业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粉尘危害专项治理以及蓄电池制造和汽车制造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由镇安监所牵头,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依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按照省质监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游乐场、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以及重大影响的其他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治理。(镇市场监管所牵头)
(九)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镇中学、教育组分别牵头,镇派出所等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重点攻坚治理。按《广东省2017年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各项攻坚治理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镇政府牵头镇安监所、派出所、中学、教育组、农业办等部门,推动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除了以上重点专项工作外,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自身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铁路、农机、邮政寄递、油气管道、民爆物品、旅游、环保、人防工程、气象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镇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市、县、镇关于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找准重点,完善方案,精准发力,确保取得成效。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7月31日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按照镇委镇政府的总体安排以及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人员安排,并结合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深入部署推进。相关方案于7月30日前制定印发,并报送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县、镇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检查督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镇检查整治行动小组从9月份开始组织对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30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和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总结报告,于今年12月10日前报送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确保取得扎实成效。镇政府每位副镇长每月至少一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各村(社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胡春华书记、马兴瑞省长、林少春常务副省长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反省警醒,立即采取行动,深入安全生产工作最前线,抓好责任落实、问题查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其他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赋予的职责和本单位的职责范围,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或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领域全行业全产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根本落脚点,督促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要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广泛采取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环节的检查。监管执法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参与,提高检查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隐患。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完全整改或严密监控。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要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由镇领导班子有关成员跟踪督办,明确隐患整治的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推动企业做到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注重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与此前部署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继续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录入和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确保工作统筹兼顾。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继续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镇派出所要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查严惩暴力抗法、阻碍检查等违法行为,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行动氛围。采取多种形式,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选择一批典型案件组织公开审判,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积极动员和组织保险业、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等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强化考核督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镇政府将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案件单位和当事人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属地村(居)委的责任。
(七)总结提升,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要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风险与隐患动态趋势内在规律的分析研判,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做法。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