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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广东省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公开的内容。

  1.组织机构:本单位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

  2.部门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部门文件等;

  3.工作动态:本单位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

  4.业务工作:本单位工作进展等;

  5.办事指南: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

  6.财政预决算: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其他: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广东省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惠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系统进行信息公开,另以宣传栏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惠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综合股,详细地址:惠城镇南门大街7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663-6681387,传真号码:0663-6695387,邮政编码:515200。

       互联网申请网址:https://ysqgk.gd.gov.cn/663286/choice

  (二)受理方式

  向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综合股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填写《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综合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