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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6428/2015-00015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惠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7-24
名称: 关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文号: 惠镇府〔2015〕33号 发布日期: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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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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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镇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2015年的征兵命令,根据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现将二〇一五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对象

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能)毕业生优先征集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和今年录取高校新生,高校新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优先入伍。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年满1 820周岁,1 99511日至1 9971 231日出生。

高中毕业放宽至21周岁,199411日后出生。

应届高中毕业生放宽至17周岁,19981231日前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至22周岁,1 993l1日后出生。

专科(高职)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1992l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1 99111日后出生。

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女青年,为年满171 9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三、基本体格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 cm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用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应在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裸眼视力达到4.8

其他身体条件,请登陆“全国征兵网”详细查询。

四、基本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关于不得征集的政治条件,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参照2014《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五、服役期间基本待遇

个人生活津贴(部队逐月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度532/月,第二年度632/月,两年共计13968元。

六、退伍安置政策

1、退伍费。义务兵退伍后,享受部队一次性发放退伍费12000元。

2、优抚金。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意见》(揭府[2012 ]83号)文件通知,凡在我市户籍所在地入伍的城乡义务兵,其家庭享受2年优待金,每名义务兵每年6200元(2年共12400元).一个家庭有多名义务兵的按人数累计发放。

3、一次性补助金。义务兵退伍后,惠来县为每人21000元。

4、退役士兵职业培训。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

七、其它优惠政策

1、报考军校条件。义务兵服役满1年,士官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级单位工作满半年,可以报考军校。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2、择业优惠。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服役期视同为工作年限。

3、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二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 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八、大学生参军特别优惠政策

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参加今年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享受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优先征集入伍。大学生有参军志愿的,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资助复学学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优惠政策,本专科生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最高8000/学年。

(三)优先考学提拔。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1.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2.大专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两年学习毕业后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3.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报送上军校,并可在年龄调教上放宽1岁;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5.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通过一定考核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四)退役后优先就业。1.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公务员、事业编等的各项优惠政策;2.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基层初任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和面向退役士兵的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五)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1.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享受以下考学升学优惠政策;(1)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2)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3)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2.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可入校复学。

九、2015年教育部新出台的六项优惠政策

为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数量和质量,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已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6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 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十、阳光征兵新政策

2014年起,揭阳市全面实行“阳光征兵”改革,实现报名、体检、政治考核全程公开透明,并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行以“电脑派号确定兵员去向”的定兵模式,做到公正公平。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参军报名,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十一、征集时间和方法

根据最新政策法规规定,一律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5号。

十二、要求

各单位要坚决执行征兵命令,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征集条件标准和程序方法,严密组织实施,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严格把好质量关,对外地迁入我镇户口不满一年的,不予征集,对参与“黄、赌、毒、打、偷、抢、邪教”的重点人员要予以坚决杜绝,坚决 杜绝思想品质不好和有犯罪前科的青年入伍,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夏秋季征兵任务。

以上通知,希照执行。

惠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