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理《生育登记》程序
拟生育子女的夫妻,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离婚的需附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到镇服务大厅计生窗口进行现场办理并填写《广东省生育登记表申请表》。证件齐全的,经核实婚育情况无误的予以立即办理,需要另一方户藉地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登记人理应在子女出生前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的应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
现场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
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离婚的需附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及女方近期彩色一寸相片一张,到镇服务大厅计生窗口现场办理;填写《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提供证件齐全的予以立即办理。
现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到镇服务大厅计生窗口办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程序
需要提供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到镇服务大厅计生窗口领取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2、到社区(村)或单位出具意见及加盖公章;
3、到镇服务大厅办公室出具意见加盖公章;
4、到县卫健局(县政务中心三楼)出具意见加盖公章。
申请《农村计生家庭奖励》程序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户籍证明到服务大厅计生窗口填写《广东省农村部分家庭奖励申请表》并上交所有原件予工作人员;
2、待证件上交到县局申请审核成功后,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回原件及办理后续程序。
网上申请《生育登记》、《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
1、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省事”;
2、认证成功后,点击“生育”选项,选择需要办理的项目;
3、填写基本信息后,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结婚证相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上传身份证或户口簿;离婚的需上传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4、申请成功后,待手机收到审核通过信息,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前往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地计生办进行原件审核并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