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办〔2016〕18 号
关于印发《隆江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2017年,我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为加强对村干部的审计监督,为换届评价干部提供依据,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隆江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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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党委委员、副镇长、综治办副主任、正副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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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印发 |
(共印80份)
隆江镇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做好2017年隆江镇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揭阳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财农办〔2016〕34号),和惠来县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农业局、审计局关于印发《惠来县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惠财〔2016〕87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镇政府组织纪检、财政、农业、社会事务办等部门成立农村财务审计组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对我镇第六届村(居)委会任期(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使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维护农村稳定和加强基层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抓基层,强基础”这一核心,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惠来长治久安、加快发展夯实基础。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指导方针,全面开展村委会换届审计工作,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扫除障碍,为推进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安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换届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村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包括所取得的主要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法界定村干部对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守法、守纪、守规、尽责。通过换届审计,发现村干部在农村经济社会管理和权利运行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和管理不规范、不完善问题,分析原因、理清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镇委和镇政府决策、为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
(二)审计范围
本届村(社)委会任职期间的所有重大经济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以前年度进行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 审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居)委会换届审计内容包括:
1.本村(社)财务收支情况;
2.本村(社)债权债务情况;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5.本村(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6. 本村(社)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 审计重点
1. 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农村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村务公开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2.村(社区)干部执行财经法规的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等问题。
3.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审计农村征地补偿款管理和分配情况,农村资源性资产发包、承包情况,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程序履行情况以及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三)审计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15日至19日各社区(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第六届村(居)委会经济活动进行审核。
2、2016年12月26日—2017年01月15日镇派出审计小组对各村(社区)进行全面审计。
四、审计具体实施步骤
(一)审计准备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包片负责
镇成立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镇第六届村(居)委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朱胜利同志任组长,蔡河通(党委委员、副镇长)、严武全(镇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泽儒(镇委组织委员)、钟汉平(财政所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农业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建设办(财政所)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审计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审计小组,负责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组成及分片情况如下:
第一小组:组 长:蔡河通。
组 员:林海松、黄俊涛、陈德位。
负责村(社区):山家、海埕、宫山、鹅豆、东门、前埔、井美、西塘、陈陇。
第二小组:组 长:严武全。
组 员:陈武辉、朱木钦、詹瑞金。
负责村(社区):见龙、凤光、邦庄、孔美、月潭、新容、隆江、竹湖、吉清。
第三小组:组 长:刘泽儒。
组 员:张木青、严楚淮、黄志华。
负责村(社区):凤红、桥埔、后吉、岗前、江城、蛟边、赤山、竹老、关镇。
第四小组:组 长:钟汉平。
组 员:杨荣兴、严秋伟。
负责村(社区):邦山、头寮、尾寮、象湖、北洋、峰霞、史岭、北溪。
各审计小组对各村(社区)的审计具体时间由各小组确定,但必须确保在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各挂片班子成员参加所挂村(社区)审计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审核小组,由村会计和村民理财小组组成,负责对经联社进行审核。为确保本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各村(社区)财务必须于2016年12月25日前清算完毕,26日报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核算进账。
2、发送审计通知书
审计通知书将于实施审计3日前由审计小组送达被审计社区(村)。
(二)审计实施
1、述职
审计小组应召开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会议,听取被审计单位任期的工作报告和被审计单位领导、财务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及情况介绍。
2、实施审计
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分工,对下列内容分别审查:审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及相关活动资料,重大财务事项的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预决算书,盘点现金、银行存款、实物等,向有关单位或人员询问调查,审核内控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
(三)审核终结
1、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小组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将审计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向被审计者、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交换意见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编写。审计小组对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主管审计领导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异议或补充说明的,必须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审计小组提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
3、发出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或审计建议书
审计小组在收到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回复之日起3日内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能超过10日。审计小组应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送镇政府审定。镇政府自收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审定审计报告,按照审计结论的性质、分别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或审计建议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精心组织
村(居)委会换届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社区(村)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换届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明确措施,狠抓落实。
(二)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本次村(居)委会换届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作业规程(试行)》等规定进行操作,严格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质量;审计结论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隆江镇财政所联系人:钟汉平;联系电话:68899,13925602899
附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
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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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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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
成立审计小组(个) |
参加审计人数(人) |
审计期间 |
应审计村数(个) |
实际审计村数(个) |
审计对象人数(个) |
审计资产总额 |
违纪单位(个) |
违纪金额 |
贪污金额 |
退赔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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