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审批范围:动物饲养场、动物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场(厂)、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审批机关: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址:惠来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审批流程:
1、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农业农村局窗口咨询,领取申请表及申办指南,准备申请材料;
2、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需补正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实地勘验,时限6个工作日(若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须延期的,由专家组长提交书面申请由局长审批并告知当事人);
4、县农业农村局首席代表审批;
5、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农业农村局窗口办发证。
申请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1份;
2、《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申请表》1份;
3、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1份;
4、《营业执照》或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5、场址使用权属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场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各1份;
7、设施设备清单1份;
8、管理制度材料文本1份;
9、人员情况说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资质证(复印件各1份);
10、饲养、防疫、诊疗等工作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