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审批机关: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址:惠来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审批流程:
1、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窗口咨询,领取申请表及申办指南,准备申请材料;
2、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需补正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
3、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实地勘验,时限6个工作日;
4、县农业农村局首席代表审批,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窗口办发证。
申请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经营人员一览表及资质证书或培训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和经营人员不一致的需提供经营人员劳动合同);
5.营业场所位置图、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说明材料及照片;
6.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
7.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8.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9.申请真实性、合法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