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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惠来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4MB2D073981/2024-0000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告
发布机构: 揭阳市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1-11
名称: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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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浏览次数:-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惠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部署要求,我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惠来为目标,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和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立,为我县乡村振兴、“三农”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局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坚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研究谋划和部署,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二十大报告等,学习贯彻落实“第一议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府依法履职全过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上带好头、作表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创建文明模范机关结合起来。2023年,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的比率达100%,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模范机关干部队伍。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县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等情况进行述法,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贯彻落实《惠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严格依法履行颁发行政许可证职责,确保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许可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本年度至今办发行政许可证54份。

  二是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深化落实“三个最”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一把手”走流程。聚焦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高频事项,局主要负责人亲身体验,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减流程、压时限,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快办事、省成本”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惠来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承办行政许可机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扣、拿、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后监管的检查,主要是检查职能部门对许可对象监督检查,做到既重批又重管。

  (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本年度共有两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呈送县司法局、县政府进行审核。

  (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局党组、党委制定的《惠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惠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聘请律师当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咨询,提高行政决策的准确性、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多措并举,构建诚信体系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揭阳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加强诚信宣传学习,建立健全机制制度,组织查漏补缺信用信息,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成效。主要表现在:(1)注重公示工作的常态长效,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更加完善,通过信用信息及时上报,加强科学管理,对于行政许可的办理及行政处罚的作出,及时进行录入,做好“双公示”数据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目录、格式等标准规范报送数据信息。2023年度,我局报送至揭阳市公共管理平台进行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共计81条,行政许可证登记信息共计24条。(2)认真践行惠来县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以“信用建设”或“诚信宣传” 等为主题的诚信建设宣传活动,进企业进乡村开展宣传。(3)。开展“舌尖安全”服务行动,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不断扩大农渔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频次,荣获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双认证”。

  (五)加强信息公开,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透明化

  2023年度,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提供多样化的政务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数字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信息发布,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实现信息发布更加智慧化高效化,有效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在部门频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共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文件”栏目本年度总计公开9次、“业务工作”栏目本年度总计公开58次,财政预算公开4次,决算公开4次。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政府日常动态、部门文件等。累计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 件、累计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 件(其中1件为上一年度结转本年度办理)。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本年度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7名,我局目前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40名。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不当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和被投诉举报的现象,也未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违法及不及时妥善处理被投诉的情况。

  二是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印发《关于召开全县农业领域执法培训的通知》,9月27日开展对乡镇执法人员的培训活动,参加培训人数为42人,培训内容包括农业执法常用相关参阅文件及法律、农业执法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讲解执法案卷的制作和办案流程等,对照农业农村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尤其是高频执法事项进行执法业务讲解,有效提升乡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充实了基层执法队伍力量。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管

  1.严格农业综合执法

  局农业综合执法股(大队) 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办案的指导。2023年,我局对全县农业领域经营性场所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共检查80多个生产经营场所,出动执法人员 230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65 辆次;开展生猪私宰专项联合检查共46次,多部门联合出动执法人员48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0多辆次,取缔私宰点20余个;指导乡镇办理案件28 宗。

  2.严格海洋渔业执法

  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开展“亮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压实责任,认真抓好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筑牢沿海管防屏障,确保各项行动顺利进行。2023年,共出动执法船艇210航次开展巡查,海上、陆上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82人次,检查渔船2912艘次,查获渔业案件122宗,罚没款共计158.8694万元。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9艘,已拆解6艘。

  (八)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加强乡村法制人才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一是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相关人员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全省农业农村法制人才培训班”培训;二是进一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根据市局要求,2023年度我县须完成培育70个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任务,现我局已完成我县73个行政村75户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工作,超额完成本年度目标认定工作。

  (九)加强法治学习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内部学习活动。建立学法培训制度,提高法治思维。(1)加强日常学习交流,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学法考试系统的自学和考试,通过对“党史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模块的学习和考查,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纳入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根据各股室(队)职能对应进行学习领会;(4)与时俱进,更好开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等的更新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11月,畜牧兽医股组织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工作素养。

  二是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农村。全面振兴乡村,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供给,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我局结合地方实际,以法治宣传日为依托,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食品安全周等作为学习宣传重要节点,开展下乡、进企业宣传等活动,同时落实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做到法治教育常态化。提升人民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效促进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局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现有法治队伍力量难以满足法律事务处理实际需要,还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规范性。同时,也需加强专业化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

  (二)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全面,研读深度不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三农”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要不断拓宽,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还需持续强化。

  (三)执法无纸化办公还未完全覆盖。我局农业综合执法股与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因执法现状目前还难以进行“揭阳粤执法”的实际推广应用,部分执法人员对于“揭阳粤执法”的实际运用仍缺乏认识,认为传统的办公模式运用起来更为习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运用更为灵活,对于无纸化办公还需进一步的适应与提高认识。

  (四)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首先,制度建设方面。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在具体执行和实施过程中,按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其次,人员配备方面。目前,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人员配备还比较薄弱。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制度建设,查漏补缺,尽快地完成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与海洋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二)持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完善普法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宣传社会效应,持续抓好宪法、法律法规普及,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队伍建设。创新学法形式,加大干部队伍学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局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信息化工作培训,提高无纸化办公覆盖率。增加无纸化实际运用的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对平台的了解认识,提高执法人员对无纸化办公的理解认识。根据实际情况向平台负责人提出意见,协助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健全,网上执法办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的完善。加强信息共享,梳理行政处罚依据,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供行政执法信息发布及查询服务,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深入学习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