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石镇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委办[2011]12号)文件精神,岐石镇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党委部门
组织:编制2名,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党校等工作。
宣传统战:编制2名,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宗教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编制7名,设正副主任3名。
负责秘书、资料、人大、政协日常工作,法制、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侨务、侨联、残联和村镇规划建设、房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二)经济建设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编制5名,设正副主任2名。
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工作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经济活动,协调税务、工商、金融、保险、供销、粮食、电信、邮政、供电、商业、供水等部门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镇机关、事企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三)农业办公室,编制4名,设正副主任2名。
负责农口工作,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林、水、牧、渔、“三防”等工作。
(四)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5名,设正副主任2名。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五)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编制1名。设主任或副主任1名。
负责联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治安、调解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设置机构的编制及领导职数
人民代表大会,编制1名,设主席1名(由党委书记兼任)。副主席1名(由党委委员兼任)。
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编制2名,设书记1名(由党委委员兼任)、监察室主任1名。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人民武装部,编制2名,设部长1名(由党委委员兼任)。
负责武装工作。
共青团委员会,编制1名,设书记或副书记1名。
负责共青团工作。
妇女联合会,编制1名,设主席(由党委委员兼任)或副主席1名。
负责妇女工作。
工会委员会,编制1名,设主席或副主席1名。
负责工会工作。
镇机关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工勤(事业)编制5名。
党委书记1名(兼人大主席),副书记2名(其中1名担任镇长),镇长1名,副镇长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领导职数3名(不含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