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委干〔2015〕3号
关于李涌标等同志担任村(社区)“第一书记”收队的通知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
镇委决定:
李涌标同志不再担任坑仔村“第一书记”;
卢泽广同志不再担任岐山居委“第一书记”;
詹锡锦同志不再担任岐石村“第一书记”;
李锦雄同志不再担任前汛村“第一书记”;
吴杰明同志不再担任览表村“第一书记”;
吴尾顺同志不再担任华清村“第一书记”。
中共岐石镇委员会
送:镇委委员、副镇长、副科级干部 |
岐石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印发 |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