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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惠来县岐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6554648/2016-00031 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岐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8-13
名称: 国土保护责任
文号: 2016-8-13 发布日期: 20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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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保护责任

发布日期:2016-08-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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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岐石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

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报告

2015年度,岐石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使当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全镇7个行政村2015年底耕地保有量26876.88亩,比县下达保有量25655亩增1221.88亩。)(2)当年年末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全镇7个行政村2015年底基本农田划定26592.23亩,比县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26585.07亩多7.16亩);全镇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建立了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面积全部落实到图表,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建立基本农田管理台账;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按照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7号文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7号文要求设立更换,并得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部落实到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户,镇与村、村与农户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占用与计划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相当。(3)当年实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4)当年变更调查,耕地实现占补平衡。(5)按时按要求完成当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工作组织健全、运行有效,制定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考核具体办法,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保护责任。具体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导重视。

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岐石镇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缺乏,人地矛盾突出。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土地资源,始终是一个关系全镇经济社会能否跨越发展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岐石镇党委、政府在一年之中多次开会、发文,特别强调各村应充分认识加强我镇土地管理尤其是耕地、基本农田的规划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意识。

由于本地区干部及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加大宣传力度一直是本地区发展、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点。政府通过会议、加强干部培训,结合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尤其是利用“6·25”土地宣传日,对本地区耕地保护进行大力宣传,使每个干部、群众真正明确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性,自觉保护好本地区土地。

三、明确保护目标,落实责任。

2015年初,岐石镇人民政府与全镇各村委会签订了201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具体详细,明确规定了各村在当年度末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保有量不少于规划确定指标,使各村明确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责任,切实把各自耕地保护好、管理好。

四、加大巡查力度,实现监管。

镇国土所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分片搭配,采取既分工又集中的方式,对全镇辖区内土地,尤其是耕地和农田保护区进行动态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和破坏耕地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用地者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使本辖区土地真正得到管理、保护和控制。

岐石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