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惠人社工认(公)字〔2022〕005号
广东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据劳动者冉世翠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并作出《工伤受理通知书》和《工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送达规定,现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工伤受理通知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惠人社受通〔2022〕015号),冉世翠自述在你单位工作期间,于2021年4月7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特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你单位可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工伤失业保险股(403室)领取法律文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该文书送达。
联系电话:6699526,联系人:胡同志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