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文广新〔2016〕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网吧监管
促进网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各网吧经营单位:
为确保网吧经营和监管依法实施,推动我县网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网吧经营和监管的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网吧经营和监管行为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职能,确保监管到位
《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按照《条例》的规定,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网吧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赋予的行政职能尽职尽力,实施有效管理,并通过合适方法及时解决个别职能部门在网吧管理中履职不到位或越位处罚、越位审批、非法收费或变相收费等突出问题。按照《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网吧设立的审批、变更和撤销,负责查处未成年人上网,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亮证经营、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违规行为的查处。网吧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等监管由公安部门负责,网吧单位的注册和营业执照管理由工商部门负责,电信管理由电信部门负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上述的界定职能,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有证网吧的依法管理。
二、严格纪律,规范网吧的准入标准和申办程序
2013年全省开展网吧准入试点,取消对网吧的总量、布局限制和经营方式限制,进一步降低网吧的设立条件,网吧最低营业面积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新设立网吧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条例》以及文化部、文化厅及市文广新局的有关文件,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网吧设立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在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公安部门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批准文件后,向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文化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条例》办理。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网吧的变更、改建、扩建的审批程序,按照《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网吧变更营业场所地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营业场所、变更计算机数量或变更其他重大事项的(包括场地的改建、扩建),必须报县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并依法报公安、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凡未经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以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
(一)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乡镇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照网吧的查处力度。要做到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依法取缔与政策疏导相结合,对具备设立条件的无证照经营场所,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指导其限期依法办理各项手续,完善经营资质;对缺乏基本设立条件,尤其是安全状况恶劣的,要坚决取缔,并跟踪停止接入互联网服务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县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的巡查,重点查处封锁闭门窗接纳未成年人、多次接纳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卡公号或他人身份证件以及接纳未成年人长时间连续上网等行为。网吧场所要公布12318等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行业协会、上网服务企业及义务监督员,加强对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督举报。
(三)改善上网服务场所环境、
目前,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上网服务场所环境昏暗、脏乱差、违规吸烟等问题,既是严重安全隐患,也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和行业形象。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营业环境脏乱差的上网服务场所台账,督导环境整治,确保上网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地方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违规用火用电、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等安全问题的巡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未悬挂禁烟标志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的,依照《条例》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既是提高行业经营效益、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改善行业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降低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社会与行业良性互动,从根本上解决上网服务行业深层次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经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转变思路,把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作为文化市场管理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尊重、保护市场主体的自尊和自主创造性,为转型升级做好政策服务。
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创新经营业态,提高管理水平。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发挥遍布城乡、靠近社区的优势,参与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网络文化服务,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提升上网服务行业形象,将上网服务场所纳入社会公众和基层组织的监管视线,努力把上网服务场所改造成适合不同人群,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电子课堂、远程服务、电子商务等功能,在文化消费中起积极引领作用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
惠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