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未在市外异地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可以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零星报销。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住院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及盖专用章);
②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及盖专用章);
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盖专用章);
④出院小结(原件及盖专用章);
⑤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参保人银行帐户(复印件)。
备注:①意外事故报销,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入院记录并盖章;
②医疗费用5000元以下的单据可在镇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住院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及盖专用章);
②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及盖专用章);
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盖专用章);
④出院小结(原件及盖专用章);
⑤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参保人银行帐户(复印件)。
备注:意外事故报销,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入院记录并盖章。
2、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及盖专用章);
②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及盖专用章);
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盖专用章);
④出院小结(原件及盖专用章);
⑤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参保人银行帐户(复印件)。
3、产前检查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及盖专用章);
②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及盖专用章);
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盖专用章);
④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参保人银行帐户(复印件);
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办结时限: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符合规定的即时受理,2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个案除外)。
政策依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揭医保函[2023]13号)。
门诊特定病种申请及报销
1、申请门诊特定病种认定:
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应选择具备相应门特病种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办理门特病种资格认定,医疗机构按照相应病种准入标准予以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参保人应选定2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特就诊医疗机构并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确需变更选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门诊特定病种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及盖专用章);
②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及盖专用章);
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盖专用章);
④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参保人银行帐户(复印件)。
办结时限: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符合规定的即时受理,2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揭市医保规[2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