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C类)

惠府函〔2024〕106 号

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胡立旭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惠来县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第52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落实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研究办理,经综合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303处,其中定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9处),暂未定级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56处;已完成修缮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共有27处,其中省级4处、市级1处、县级13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9处。

        二、办理措施

       (一)抓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推动红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我县高度重视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切实抓好革命文物修缮保护,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精心打造红色文艺精品。一是积极抓好革命文物的修缮保护工作,争取上级资金对林娥烈士旧居(30万元)、林德从烈士旧居(30万元)、赤花剧社活动旧址(60万元)、彭湃革命旧址和潮普惠县苏维埃办公旧址(70 万元)、潮普惠县苏维埃拘留所遗址(30 万元)等惠来县革命文物进行抢险加固与修缮维护。二是推动惠来县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及配套建设,推动惠来积极融入潮汕揭梅红色旅游主题板块,依托大南山革命根据地历史,打造红色旅游集群,推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红色旅游点。系统梳理红色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和历史脉络,编制设计并宣传推广包括“不忘初心,情系大南山”惠来红色主题旅游线路,作为党团主题教育现场教学、游(研)学旅游推荐线路,更好发挥惠来红色旅游资源的公众教育功能。三是推动红色主题文艺作品创作,提升打磨大型现代革命潮剧《南山红英》,通过舞台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创作导向,守正创新,将峥嵘岁月用潮剧这一广泛基础性的艺术形式向大众展示,讲好红色革命故事。

      (二)优先统筹用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适度加大对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资金投入。省财政厅每年固定下达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17000万元,其中:惠来县 5000万元。另外,按照人均可支配财力、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人口、国土面积等因素分配下达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约 10000万元,其中:惠来县约 3300万元;参考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情况下达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约 12000万元,其中:惠来县约 7600万元;全市每年收到以上三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约 39000万元,其中:惠来县约 15900万元。根据《广东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从中统筹部分资金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包括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建设和改造、烈士陵园的维护和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建设和维护等。同时,惠来县财政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开发方面,近年来支出资金约1262万元,完成对县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护共8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登记单位9处。

       (三)合理安排本级资金投入,逐步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水平。鉴于市县两级财政财力薄弱,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保”工作存在极大压力。考虑当前财政可承受能力情况,尚不具备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条件,我县将在优先统筹用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每年视本级预算财力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工作,逐步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惠来县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积极申报筹集资金推进革命文物修缮和陈列布展工作;加大对惠来重点红色旅游景点的宣传推介以进一步提高知名度;积极利用本地红色文化资源,挖掘红色文化内涵,精心组织打造提升红色文化艺术精品力作;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不断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县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惠来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 陈奕明,联系电话: 0663-6623381。

抄 送: 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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