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石镇伯公岭村和金鸡山村新农村建设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已经惠来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根据揭阳市委[2018]21号会议纪要和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惠委办〔2018〕41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7号)精神,欢迎有意者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1)伯公岭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31.35万元(详见图纸预算);工程建设地点:岐石镇坑仔村伯公岭自然村。
(2)金鸡山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28.5万元(详见图纸预算);工程建设地点:岐石镇华清村金鸡山自然村。
2、计划建设工期为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3、建设资金来源:新农村建设省级专项奖补资金,市、县财政奖补资金。
4、依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年第37号)精神,雨污分流项目、巷道硬底化和农村公厕项目,预算造价合并在400万元内,凡报名参加本镇雨污分流项目工程摇珠的企业,摇中雨污分流的项目包含雨污分流、巷道硬底化和农村公厕;预算造价合并超过400万元(含400万元)的,不符合合并打包,摇中的企业只负责雨污分流项目建设。
5、选取施工企业方式:本项目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承建方。
6、摇珠报名条件:申请人必须是惠来县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西片区企业。
7、摇珠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时
8、摇珠地点:岐石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政府四楼)。
9、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限3天,即2018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请本片区各企业留意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岐石镇政府信息网站涉及本镇有关新农村建设项目信息。
10、应知事项:
10.1本次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下午5时止。申请人应于2018年12月26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自行到岐石镇人民政府农业办阅看工程图纸、预算等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施工企业报名参与摇珠,报名时应上交如下资料:
<1>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
<2>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3>施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施工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
<6>承建方在合同签订时必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是A4纸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岐石镇伯公岭村、岐石镇金鸡山村雨污分流项目申请人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摇珠单位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摇珠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10.2施工企业参加摇珠人员应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9时40分前到摇珠指定地点签到,超过签到时间视为弃权,不参与本次摇珠。
10.3在片区内承建项目数达到本片区项目总数1/6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摇珠。
10.4施工企业通过摇珠中选后不得弃标。(同时建设项目自然村负责人与中选的企业代表签订承建确认书,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愿退出本片区企业库,无资格参与本镇今后新农村建设项目摇珠。
10.5该项目以施工图预算造价作为摇珠基价,以财政预结算审核中心出具的审核造价降低10%作为工程造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11、本摇珠公告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布时间3天(即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5日)。
12、联系方式
摇珠单位:惠来县岐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蔡健宇(13822093889) 陈必棋(18318351438)
惠来县岐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