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惠来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县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规划和部署全县性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
3、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开展。
5、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的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港澳记者、艺员来我县采访、演出的审核工作;指导和管理新闻舆论导向。
6、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7、受县委委托,协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文联的正副局级干部;审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文联、新华书店等单位除正股级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干部以外的其他正副股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任免,并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镇场宣委及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的任免提出意见;规划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工作。
8、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9、管理直属单位。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本级预算。
(一)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人秘组(与纪检、监察合署),编制4名(含工勤1名),组长1名,副组长1名。
2、理论组(加挂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编制2名,组长1名,副组长1名。
3、宣传组(加挂县国防教育办公室牌子),编制2名,组长1名,副组长1名。
4、外宣新闻组(加挂县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牌子),编制2名,组长1名。
5、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制1名,主任由副部长兼任,副主任1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201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6.06万元,比上年减少55.94万元,减少48.20%,主要原因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6.06万元,比上年减少55.94万元,减少48.20%,主主要原因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09万元,比上年减少94.91万元,减少295.76%,主要原因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14.29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1万元,会议费2.5万元,日常维修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无资金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固定资产30.4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轿车1辆15.3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5.1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枃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