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2019〕3号
关于成立华湖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
为全面加强对我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华湖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朝泽(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贞明(党委委员、副镇长)、黄鸿凯(副镇长)
成 员:陈元葵(经济办)、吴骄弟(农业办)、方维军(国土所)、林镇秋(民政办)、吴木权(村镇办)、吴少彬(水利会)、黄瑞雄(林业站)、黄木彬(兽医站)、林晓东(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骄弟同志兼任,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华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0日
华湖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0 日 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