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1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附件: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