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增设或变相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款项;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或财政资金等情形。

(五)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受理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投诉举报电话:0663-6682605(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三)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hlczkj@163.com(注明“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四)信函或当面举报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747号财政局,邮编515200。

三、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




惠来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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