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确保现场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2021年7月27日为岗位编号202107、202108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7月28日为岗位编号202106、202109、202110、202111、202112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7月29日为岗位编号202101、202102、202103、202104、202105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县公安局大门左侧一楼信访大厅。
三、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岗位F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和工资签领表(岗位H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岗位I提供)、驾驶证(岗位J、K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考生在信访大厅大门外主动出示“粤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必须全程戴口罩。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工办,0663-6681854。
惠来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