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惠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惠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一号,邮编:515200,电话:0663-6681076,电子邮箱: 214662057@qq.com)。

  一、概述

  2014年,惠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深化政务公开,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扩展门户网站功能,加强咨询留言、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建设,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了解和监督。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县政府网站等载体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民族宗教各项法规政策。坚持把人民群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让社会广泛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2014年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一)新闻媒体。通过揭阳市民族宗教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共7条。

  (二)其他形式。通过《惠来统战信息》上刊发信息共1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有待进一步适应、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方法,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广泛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惠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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