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惠来县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惠来县公安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惠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电子邮箱:zhg6681310@163.com,电话:0663-6681310,邮编:515200。

一、基本情况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工作。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等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要求,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局指挥中心为具体负责部门,各股、所、队、室相应成立专门机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务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有效推进我局信息公开体系建设。

(二)强化制度建设我局出台了《惠来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扎实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我局各股、所、队、室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安行政工作的透明度。继续完善《惠来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公开内容,即单位职能公开、机构设置公开、位置分布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结时限公开、纪律要求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收费许可证公开、办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等。公开内容涉及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本系统文件等,并在局政务公开宣传栏予以公开。要求各股、所、队、室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开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规范、完善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发布制度,通过参与“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信息,满足公众关注信息的需求。

(三)严格落实和配套相关管理措施我局积极发挥作用,参与推进县信息中心建设,认真履行政府门户信息报送等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该公开的一律公开,不公开的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0条,主要包括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及其他等方面内容。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

一是积极参与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我局坚持把网上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按照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更加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更加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更加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构建起全县政务信息网上统一公开发布平台。

二是设立政务公开长廊。我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法律援助宣传栏、普法宣传栏,将有关法律法规、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政务动态等内容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局指挥中心、政工办、法制等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栏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公开栏能正常投入使用。2016年刊出政务公开栏5期,共刊出各职能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20条。

三是采用其他公开渠道。通过电视、报纸、敬告、宣传栏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2016年度共主办、协办18场次。

四是编印公安简报。2016年共刊出《公安简报》、《涉毒整治专刊》、《六大专项简报》共100余期,有效地推动了公安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建立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2016年我局未收受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尚未出现收费情况。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务信息,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案件发生。

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6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股、所、队、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重视不够、工作较为被动,没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分析存在问题;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惠来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定期维护信息公开设施、设备,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和形式。全面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地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并相应地对制度予以补充完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三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设,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惠来县公安局

                                               一七年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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