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惠来县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惠来县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落实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打造“阳光水利”,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合力抓的责任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受重视、能落实。同时,明确秘书股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其他科室协调开展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依法申办、透明审批”的原则,及时公开局机关办事流程,严格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四公开”制度,确保局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积极推进“取水许可”等网上审批工作,我局在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共有23项,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们制订了办事指南,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进阳光政务,树立了良好形象。

  ()围绕职能,突出重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并适时更新全县水利概况、全局组织机构、水利法律法规、防汛抗旱情况、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政水资源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让公众知道水利部门的工作情况,营造爱水节水护水良好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利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等渠道,通过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开展水法、水资源保护等宣传活动,面对面解答公众的疑问的形式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以来,共接受公众电话咨询和当面咨询近40多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是水库移民、水利工程建设、取水许可申请、河道采砂等。其中电话咨询口头答复,当面咨询的当面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没有接到政府信息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收费标准,不存在收费相关问题。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信息收集意识不强,深度信息数量偏少,信息分类不够细致。对此,下一阶段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

二是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工作总结,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健全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全县水务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惠来县水务局

                2016年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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