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物价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内容涵盖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物价局人秘股联系(地址:惠来县机关办公大楼十三楼,邮编:515200,联系电话:6681027,电子邮箱:hlwj0663@163.com)。
一、概述
(一)完善组织体系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惠来县物价局廉政守则》、《惠来县物价局机关学习教育制度》、《惠来县物价局工作守则》等相关制度,做到及时、如实公布政务内容。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我局加强信息梳理,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到应该主动公开的全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公开,由人秘股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全面、及时,并确保不泄密。
(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依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等原则,并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了以下内容:部门文件类信息1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全年我局未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是很全面,在时间上有些内容公开不是很及时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和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的全面性,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突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充分肯定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欢迎更多的群众来获取政府信息,也通过他们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物价局、关心物价局,让更多的百姓来参与、支持物价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工作流程。升级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惠来县物价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