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许可

 许可事项

一、在(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或者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路政许可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路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路由器、线路设计图、结构图、位置平面图、立面图、截面图)线路跨越公路的,还需要提供跨越公路最小净空高度的依据(如有关线路架设高度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线路保护区范围的规定等);

6、用地协议;

7、交验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文件,交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安全设置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8、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文案);

9、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函件;      

10、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2.[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项;
3.[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路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4.[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粤公路函[2012]122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



二、跨越、穿越(普通国、省道)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涵洞、隧道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路政许可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路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交验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交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公路安全和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8、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函件;  

9、其他相关资料 。

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 第四十五条;

2.[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3.[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路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4.[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粤公路函[2012]1224号)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三、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普国、省道)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路政许可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路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建设工程规划文件和立项批准文件;

5、公路改线规划文件和公路线路改线设计图;

6、公路改线预算文件;    

7、交通疏通方案;

8、建设单位与公路部门协调一致的意见;

9、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  第四十四条;
2.[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3.[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路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4.[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粤公路函[2012]1224号)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行驶(普通国、省道)公路的路政许可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路政许可申请书》,(载明车辆或机具的厂牌名称、型号、整车重量、行驶路线、行驶时间、公路保护措施等;

2、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车辆(机具)行驶证或使用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5、车前45度角线车后45度角车辆(机具)彩色照片(4R或4D)各一张;

6、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函件;

7、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 第四十八条;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路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3.[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粤公路函[2012]122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项。


 五、在(普通省道)公路上增设以及在(普通国、省道)公路上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或者拆除分隔带的路政许可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路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相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5、道口设计图;

6、 铁路、道路与公路连接开设道口的,应提交相关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文件;  

7、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 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8、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 第五十五条;
2.[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第(六)项;
3.[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路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二)项;

4.[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粤公路函[2012]122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六)项 ;   

5.[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明确在省道非高速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



六、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路政许可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书》,其中:“申请行驶路线”应当按照行驶路线填写具体经过的路段;“轮胎压力”、“轴载”、“轴距”需要进行公路承载能力验算的才填;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车前45度角和对角线车后45度角车辆彩色照片(4R或4D)各一张(车牌号、各车轴和整车轮廓必须清晰);

5、车辆装上货物后车货总体示意图,标出车辆外廓尺寸、货物外廓尺寸、车货总体尺寸(长宽高)和货物重心位置;

6、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7、能证明货物重量的货运单、运输任务单、运输合同、设计图纸或其他文件;

8、车货质量超过55吨,车货总宽超过4米、总长超过35米的超限运输车辆,还需提供安全运输保障方案;            

9、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正)第五十条第一款;
2.[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条;
3.[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路条例》(2012年修正) 第十九条;
4.[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粤公路函[2012]1224号)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七、在(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以及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的路政许可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路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以内设置的一般小型非公路标志,需提交;设置位置平面图、标志立面图和有关说明;

5、在公路两侧广告控制区设置桁架式、柱式和在公路上设置门架式等中、大型具有独立支架结构的非公路标志,需提交:设计图、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场地权属证明及与权属人签订的用地协议、涉路施工方案;

6、其他相关资料;      

7、能证明货物重量的货运单、运输任务单、运输合同、设计图纸或其他文件;

8、车货质量超过55吨,车货总宽超过4米、总长超过35米的超限运输车辆,还需提供安全运输保障方案;

9、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 第五十四条;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路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五条;

3.[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粤公路函[2012]122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


八、砍伐或者修建公路树木的路政许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路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砍伐/修建数量、砍伐/修剪数量、砍伐/修剪路树的地点及范围(线路名称及起止桩号)、砍伐/修剪的起止时间、砍伐理由;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砍伐的指标及依据;

5、砍伐/修剪路树依据或任务单;

6、更新补种方案(修剪的免提交);

7、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8、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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