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来县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文广新〔20151号

关于印发《惠来县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文化市场的管理,结合我县的实际,经局研究决定,特制定《惠来县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月4日

惠来县文化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巩固我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化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继续开拓创新,加大管理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更有效促进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打造滨海新城,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整治目标

整治我县文化市场尤其是网吧、歌舞娱乐、演出以及印刷音像书店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规范文化经营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环境,更好促进我县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三、整治任务

结合当前省、市、县开展打击“黄赌毒”的专项行动,组织专门力量,强势推进文化市场的整治,主要抓好以下9方面工作:

1、查处网吧、歌舞接纳未成年人以及游艺娱乐场所非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歌舞娱乐场所违禁内容、产品和服务。

2、查处网吧、歌舞、游艺娱乐等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亮证经营、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违规行为。

3、查处网吧、歌舞、游艺娱乐等场所未按《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要求,擅自变更营业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数量(网吧)以及改建、扩建的违规行为。

4、查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涉毒、涉赌、涉黄以及涉政治性的歌曲,查处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以及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制度和管理措施。

5、查处歌舞娱乐等演出场所接纳无证照演出单位或个人从事营利性演出活动及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6、查处游艺场所使用未经文化部门核准的机型机种或擅自改变核准的游戏游戏机功能的行为。

7、查处取缔擅自从事黑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8、整治印刷出版等单位是否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严厉打击印刷、出版、图书、音像等单位印刷非法出版物,尤其是涉及政治性、淫秽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9、检查文化场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尤其是安全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应急疏散预案等。

四、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2015年1月1日—6月30日)

    1、调查摸底阶段(1月1日—1月10日)。在巩固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以上单位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线索、不留死角”,达到彻底整治的目的。

    2、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6月20日)。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利用重点时段,对重要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3、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对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有效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新局专门成立文化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林轶伦同志任组组长;副局长谢天然、陈庆达同志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洪少龙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法队队长洪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执法队副队长林震贵同志任副主任,各股队全体人员为成员。

2、分片包工,落实责任。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分片包工。执法队分成三个组:第一组负责惠城镇、华湖镇、周田镇、仙庵镇、靖海镇、前詹镇、神泉镇。组成人员:方少龙、元淑琴、方俊南,日常工作由方少龙同志组织实施。第二组负责东陇镇、隆江镇、岐石镇、鳌江镇、东港镇、葵潭镇。组成人员:林震贵、詹晓丹、林炳坤,日常工作由林震贵同志组织实施。第三组机动组,负责加强对全县文化市场的机动监管,日常工作由洪少龙同志抽调有关人员组织实施。

经营单位被上级查处或举报发现违规经营的,第一次对责任区域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发现的进行纪律处分。

    3、加强管理查处力度。整治小组按职能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坚持每周不少于2次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检查督导,尤其是采取“午时”、“零点”、“假日”等特殊时段突击检查,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规最高限额予以查处。对网吧、歌舞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或超时经营等违规行为的。一是对网吧情节一般的:当年,一次接纳1名以上(含1名)6名以下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警告,按接纳第1名未成年人罚款5000元,以后每增加1名增加罚款1000元;对情节严重的:当年,一次接纳6名以上(含6名)未成年人的,或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造成严重影响的,或阻碍执法的,责令停业整顿30日;对情节特别严重:当年,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的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或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是对娱乐场所超时经营的首次发现给予警告;再次发现的责令停业整顿1-3个月;三是对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性质轻微的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10000元;对一般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对严重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拒不配合检查,并阻挠办案人员的。

    4、建章立制,规范经营行为。局执法队要进一步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守法经营责任制度、企业经营(生产)日志制度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文化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涉毒涉黄、涉赌等行为的危害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禁“黄赌毒”的活动。通过举办文化经营单位培训班,提高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水平,同时发挥12345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及文化市场举报网站(www.12318.gov.cn)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监督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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