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惠来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优化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风险分析。为了广泛收集民间意见,现将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信息公告,以征询公众对该调整方案的意见,请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惠来县大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均为1999年、2003年划定,随着惠来县水源布局、供水结构调整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早期划定的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与当地的发展已不相适应,且当时国家未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多依据经验事实,缺乏规范支撑,与现行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有高速公路、国道穿越了葫芦潭水库和龙溪河的一级水源保护区,且在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通车,与国家及省有关饮用水源管理要求存在冲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本次将按最新规范及文件要求对上述水源保护区进行相应调整。顶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虽于2022年完成一轮调整,由于其一级保护区内涉及现有村庄、二级保护区部分区域涉及汕头市潮南区,为规范保护区管理,本次将对其做进一步边界优化。
部分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自批复以来一直未设置取水口,未列入惠来县最新的供水规划,且存在水质安全隐患,如双梅水库、水磨潭水库、黄溪蓝水库和圆山岭水库4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本次将根据供水格局的变化情况取消上述保护区。
此外,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4〕144号)要求加快推进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经资料分析并结合现场调查,全县目前有7个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取水口处尚未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葵潭镇圆墩村和青坑村虽然已于2003年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但2010年取水口建设时并未设置在既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内,本次将根据上述7个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实际取水位置划定/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
(1)本次优化调整共涉及8个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包括5个水库型(葫芦潭水库、古杭中水库、虎仔水库、芒溪水库和顶溪水库)和3个河流型(龙溪河、圆墩村大山和青坑村打鼓潭)饮用水源保护区。
(2)拟取消位于水磨潭水库、双梅水库、黄溪蓝水库、园山岭水库的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
(3)新增划定5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即惠城镇林樟村、五福田村和盐岭村,隆江镇尾寮村以及溪西镇鲁阳村,均按照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要求进行划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本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影响的单位、部门、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调整方案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公告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承办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承办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工作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承办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转送。
四、承办单位
单位名称: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葵和大道296号
联系人:高少鹏(联系电话:0663-6681537)
五、风险分析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4层
联系人:相先生(联系电话:020-83525291)
E-mail:gdzh-jt@qq.com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惠来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优化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风险分析。为了广泛收集民间意见,现将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信息公告,以征询公众对该调整方案的意见,请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惠来县大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均为1999年、2003年划定,随着惠来县水源布局、供水结构调整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早期划定的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与当地的发展已不相适应,且当时国家未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多依据经验事实,缺乏规范支撑,与现行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有高速公路、国道穿越了葫芦潭水库和龙溪河的一级水源保护区,且在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通车,与国家及省有关饮用水源管理要求存在冲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本次将按最新规范及文件要求对上述水源保护区进行相应调整。顶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虽于2022年完成一轮调整,由于其一级保护区内涉及现有村庄、二级保护区部分区域涉及汕头市潮南区,为规范保护区管理,本次将对其做进一步边界优化。
部分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自批复以来一直未设置取水口,未列入惠来县最新的供水规划,且存在水质安全隐患,如双梅水库、水磨潭水库、黄溪蓝水库和圆山岭水库4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本次将根据供水格局的变化情况取消上述保护区。
此外,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4〕144号)要求加快推进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经资料分析并结合现场调查,全县目前有7个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取水口处尚未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葵潭镇圆墩村和青坑村虽然已于2003年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但2010年取水口建设时并未设置在既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内,本次将根据上述7个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实际取水位置划定/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
(1)本次优化调整共涉及8个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包括5个水库型(葫芦潭水库、古杭中水库、虎仔水库、芒溪水库和顶溪水库)和3个河流型(龙溪河、圆墩村大山和青坑村打鼓潭)饮用水源保护区。
(2)拟取消位于水磨潭水库、双梅水库、黄溪蓝水库、园山岭水库的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
(3)新增划定5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即惠城镇林樟村、五福田村和盐岭村,隆江镇尾寮村以及溪西镇鲁阳村,均按照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要求进行划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本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影响的单位、部门、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调整方案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公告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承办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承办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工作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承办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转送。
四、承办单位
单位名称: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葵和大道296号
联系人:高少鹏(联系电话:0663-6681537)
五、风险分析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4层
联系人:相先生(联系电话:020-83525291)
E-mail:gdzh-j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