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新粤海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废弃物和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广东新粤海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揭市环(惠来)审
〔2026〕12号

2026年9月28日

广东新粤海科技有限公司

揭阳市惠来县侨园镇侨东社区

2

关于建筑废弃物和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揭市环(惠来)审
〔2026〕13号

2026年9月28日

揭阳市英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惠来县岐石镇坑仔村国道228线朱埔路口往坑仔方向西面1号101室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惠城镇葵和大道296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邮编:515200
联系电话:0663-6681537
传真:0663-6612658

揭市环(惠来)审〔2026〕12号关于广东新粤海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揭市环(惠来)审〔2026〕13号关于建筑废弃物和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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