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惠来县神泉镇、靖海镇、隆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神泉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神泉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于神泉镇排洪渠左岸,地理坐标:北纬22°58′2.85″,东经116°18′13.92″,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建,排污口分类为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污口设计规模为0.3万m3/d,污水直接受纳水体为神泉镇排洪渠。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0.3万m³/d,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二、审查意见
根据论证报告的分析、论证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排污口按照论证报告所列的性质、设计规模、地点进行设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论证报告的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管理,须在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并按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三)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
2021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执法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