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我局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惠来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工作职责,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和环境监管为抓手,以环保督察为问题导向,全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今年5月22日生物多样性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6月8日世界海洋日和6月17日世界低碳日,我局分别组织环保志愿者,联合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和县文明办,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在县文化广场开展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生态环保法治及知识类宣传资料,积极引导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绿色低碳、绿色出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活动共出动环保志愿者45人次,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500多份,发放笔记本、铅笔以及环保水杯等小礼品300多份。

  (二)做好项目环保审批及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各地分局行使部分生态环境行政职权的通知》(揭市环〔2019〕115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各分局核发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的通知》(揭市环〔2020〕98号),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登记发放工作。今年来,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1家。截至目前,全县按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47家(其中14家重点管理,33家简化管理),实行排污登记共430家。

  (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龙江河、雷岭河、镇北水库、顶溪水库等主要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开展巡查,重点检查周边是否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畜禽养殖等污染饮用水源地的现象。对检查发现的顶溪水库库区存在畜禽养殖的问题,落实属地仙庵镇予以清理取缔。

  二是加强对影响我县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大潭河资深村一桥、溪东河红东桥)水质的沿河两岸鱼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巡查监管,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我局和镇村两级责令鱼产品加工厂落实整改,督促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目前7家已完成安装污水处理设施。

  三是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不定期对“溪西新汇江宾馆集中医学观察点”污染物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该点做好污染防控工作:1.设置独立的化粪池,化粪池通过投放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进行一次余氯检测,每周进行一次污水核酸检测;2.隔离场所产生的所有垃圾按医疗垃圾处理,集中贮存、定期清理;3.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四是开展危险废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汛期安全检查,共检查涉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57家次,排查发现问题隐患5项,落实整改5项,整改率100%。另外,加强汛期巡查监管,严防各类涉水企业利用汛期进行偷排,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是根据省、市关于不良天气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城市污染天气期间启动应急应对措施,组织执法人员检查涉VOCs企业、锅炉使用单位、查处露天焚烧,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限产、减产、错峰生产,减少污染天气期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六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一直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今年7月,我局联合县公安局、鳌江镇人民政府在鳌江镇东岱村红山处查处一非法电镀加工场,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2人。9月,会同县公安局查处惠城镇葵发工业区内一非法酸洗加工场,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6名。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我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一般行政案件,我局视违法情节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来,我局共办理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2宗、移送县公安部门行政拘留7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宗,刑事拘留12人,逮捕3人;实施行政处罚11宗,共处罚金88.06万元。另外,配合有关镇(场)清理散乱污场所5家,其中“牛蛙”养殖场所4家。

  (四)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按照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在县辖区内三大河流(龙江河、雷岭河、盐岭河)及水库饮用水源地共设置14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15项,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镇北水库、蜈蚣岭水库、龙江河饮用水源地、古杭中水库、葫芦潭水库、顶溪水库、石榴潭水库委托第三方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镇北水库、蜈蚣岭水库监测项目开展全指标110个项目监测,龙江河饮用水源地、古杭中水库、葫芦潭水库、顶溪水库、石榴潭水库监测项目28项。全年共获取监测数据3193多个。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各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是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河长制”各个水质断面监测工作。按照《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设置“河长制”水质考核断面共24个,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5项,今年来,共获取监测数据1440个。

  三是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县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针对24个河长制水质考核断面不达标进行调查、监测,今年来共对36个入河排污口采样监测,共获取监测数据210多个,为水环境管理和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做好国考断面龙江河隆溪大道桥、省考断面新圩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县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运维保障工作。

  五是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今年1-11月,共监测污染源43家(次),获取监测数据200多个,为污染源整治、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今年来,虽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客观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排污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节省治污成本,擅自停运治理设施,造成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受编制所限,我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任务,日常监管能力与执法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导致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经常出现缺位、不到位的情况;三是各股室(站)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员少,技术骨干缺失、人才梯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造成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能力普遍偏低。2022年,我局计划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一是加大对火电、造纸、印染等高污染行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大对非法酸洗、电镀、烧铜、印花、水溶等小散乱污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家,打击取缔一家。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施设备),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日常转运处置等工作,对非法转移和倾倒危险废物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二)加强水、气、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对全县26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二是加大大气污染整治力度,对全县10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落实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对10吨以下的予以淘汰或落实改燃清治能源。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制止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三是根据省、市要求,扎实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加大固体废物管控力度,督促产废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固废处置工作。

  (三)切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坚决完成县辖区内水、声、气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二是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组织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污染源治理设施监督、排污申报核查等方面的监督性监测,及时为污染源监督提供基础数据。三是认真做好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工作,为确切掌握环境质量数据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充分发挥移动执法系统作用,实现现场执法信息和系统后台的实时交互,规范执法程序、固化执法证据,减少执法干扰,提高执法效能。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全力打造一支生态环保铁军,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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