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3月07日至2022年0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惠城镇南门东路71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邮编:5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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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揭阳惠来县 |
建设单位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概况 | 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位于惠来县东陇南以东约 1 公里,盐岭河东岸,华湖镇溪洋“赤后” 旁,处于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东南侧空地,总设计处理规模 1 万 m3/d, 分两期建设,近期设计处理规模 0.5 万 m3/d,远期设计处理规模 0.5 万 m3/d。项目总投资 13121.44 万元,其中近期工程投资 6560.72 万元, 远期工程投资 6560.72 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