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来县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惠来县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无盖章)

 揭市环(惠来)审[2022]19号

 2022-09-13

惠来县临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惠来县临港产业园西澳路与省道S235交汇处东南侧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惠城镇南门东路71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邮编:515200
联系电话:0663-6681537
传  真:0663-6612658

(无盖章)关于惠来县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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