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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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建设地点 | 惠来县惠城镇盐岭河与深汕高速交汇处西北侧(规划西湖文化园内西湖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概况 | 远期总处理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其中一期工程0.5万立方米/天。本工程为一期工程,设计规模0.5万立方米/天(其中土建的公建规模2.0万立方米/天,其余土建规模 1.0万立方米/天,设备规模0.5万立方米/天),新建配套主次干管约11.05 公里。项目服务范围为惠来县城北部片区(主要包括惠来县城深汕高速以北的碧桂园翘楚府、梅四社区、西一、西二、西三社区、新乡仔及白沙湖等建成区),项目工程总投资为 16662.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62.34万元。 |
环评机构 | 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开版-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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