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惠来县减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后,县减灾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及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做好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现机构改革过程中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无缝衔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减灾委员会成员作相应调整,对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郑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方武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陈 锋 县委办主任、外事办主任
方思聪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文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学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林楚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先鹏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林锦虹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吴 拓 县教育局局长
蓝美如 县科技局局长
唐 鹏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伟标 县公安局政委
陈卓豪 县民政局局长
王伟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振旭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方思逸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谢庆育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国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祖传 县水利局局长
胡武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轶伦 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局长
林创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玉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少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汉松 县统计局局长
李文杰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林俊新 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局长
朱 晓 县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肖 伟 县人武部副部长
余福章 惠来海事处处长
陈松波 惠来供电局局长
林金烈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唐 军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李志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黄二龙 县气象局副局长
施坚贵 团县委书记
叶 瀚 县科协主席
李汉忠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江 辉 厦深铁路葵潭火车站站长
县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张玉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俊隆(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二、县减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减灾委员会: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灾情核查和统一上报、发布;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及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救灾物资储备;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减灾规划;负责县减灾委员会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全县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完成县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外事办: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时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的协调工作,驻惠外国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外国媒体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救灾工作新闻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时台港澳捐赠接收的协调工作,驻惠台港澳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台港澳媒体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灾情统计、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承办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安排重大防灾及灾后重建基建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协同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受灾期间粮食供应;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承担县级(中央、省、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确保受灾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负责协调灾区煤电油等重要物资供应保障和县级医药储备应急调用;负责组织和协调粮油应急储备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救灾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落实冬春救助中以工代赈、灾欠减免政策。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灾区做好灾后学校(不含技校,下同)、托幼机构复学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校舍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各地对学校学生、幼儿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县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研究工作,提供决策支撑;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之间监测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及时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并提出救灾意见,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参与制订震区恢复重建规划;开展地震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进行统一配置和管理,保护相关合法无线电频率使用安全,统筹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开展通信应急保障与通讯设施抢修等工作;组织协调救援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生产供应;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灾区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因灾造成商贸业损失评估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查处网络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的人员。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社会捐助;承担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县财政局:负责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向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申请中央、省救灾补助资金;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单位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及时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迅速到位;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落实冬春救助中的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政策。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技校复学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技校学生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奖励优待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海洋灾害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海洋灾害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海洋灾害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减灾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海洋灾害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工作;承担指导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海洋灾害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协助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对灾后重建有关用地建设规划管理、审批手续给予优先办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陆地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监测;负责统筹灾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海洋灾害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临灾避险演练。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因灾毁损房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鉴定,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标准并指导实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排水防涝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内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救灾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为运送救灾应急物资车辆办理优先通行手续;提供转移受灾人员所需交通工具,组织抢修被毁公路。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发布水上航行安全信息,提醒、指导船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工作;履行水上搜救职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应急行动。
县水利局: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试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及灾后水利设施修复,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全县洪涝、干旱、台风灾害预防、避险等知识宣传培训及演练;协调做好水库、水电站移民的生产自救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组织编制、检查和督促实施农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农业突发事件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协调处置工作;建立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植物疫病、水生动植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和发布疫情,制定防控制对策,组织、指导各地开展防控、防治、扑灭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沿海水域水产养殖设施以及水产品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海洋捕捞渔船、渔港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指导农业、渔业救灾和灾后复产;会同县市场监管局保障受灾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会同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落实冬春救助中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政策;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将受灾困难群众纳入农村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确保在政策扶持下如期稳定脱贫。
县文广旅游体育局:负责文物类旅游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指导、协调县广播电视机构开展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知识宣传培训及演练。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确保受灾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县统计局:负责协助有关单位按照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制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整理、上报工作;向有关单位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灾害多发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及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受灾期间环境监测、发布相关环境信息;会同县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做好灾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监督,指导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开展环境保护等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
团县委:负责支持和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参与抗灾救灾。
县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气象灾害调查、评估、鉴定、发布及宣传工作;开展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惠来海事处:负责检查指导及协助在港船舶做好避风及防护工作;负责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及时有效组织水上救助工作,做好紧急时期水上船只的航运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惠来供电局:负责组织指挥所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媒体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播报防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惠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负责管理县直抢险轻舟队,及时支持地方抢险救灾。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武警惠来中队:负责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疫区封控;在县公安局的组织协调下处置灾害事故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科协:负责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县金融办:负责协助政府不断拓宽灾害保险的覆盖面,推动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引导保险机构做好日常防灾减灾预防工作及灾后查勘、理赔工作。
县人防办:灾害发生时,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助,依法开展救灾募捐和灾害救助活动,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救灾和伤病员救治(含灾民、伤员心理救援);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和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厦深铁路葵潭火车站:负责受灾期间救灾物资和人员铁路运输保障;及时修复因灾损毁铁路及有关设备。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防灾减灾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