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镇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明辉、吴少华、李东升及常委会委员。列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方武德、李壮潮,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郑海涌,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代主任王志辉,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少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哲鑫,县政府办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会议由黄镇城主持。

  会上,县发改局局长林锦虹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惠来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王伟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惠来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委员何智松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两份报告提出初审意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上两个报告提请惠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对个别县十五届人大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接受方国胜辞去县十五届人大代表代表职务。

  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及会议建议议程;审议决定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五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团组成和召集人名单;审议决定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审议决定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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