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改〔2019〕25号
关于我县公益性公墓墓碑石实行
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各公益性公墓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公益性公墓墓碑石实行政府指导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公墓墓碑石实行政府指导价,墓碑石费(含刻字,安放)每副为3800元,允许下浮,不得突破。
二、墓碑石材料及规格:公益性公墓碑石按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的规定配套墓碑石,材料统一采用白油麻石板材,碑石规格为80cm×67cm×15cm,碑床规格为67cm×47cm×38cm.
三、其它管理事项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执行(试行三年),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县发改局和民政局反馈。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惠来县民政局
2019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有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