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供电局:
现将市发展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揭市发改价格函[2020]101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20年4月24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http://www.jieyang.gov.cn/jyfg/fzgggz/jggz/content/post_419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