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发展改革局 惠来县财政局 惠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惠来县市场监管局贯彻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关于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惠来县财政局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发改函〔2022〕3号

惠来县发展改革局 惠来县财政局 惠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惠来县市场监管局贯彻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关于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各有关单位:

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62号,以下简称《方案》)和《揭阳市发展改革局 揭阳市财政局 揭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揭阳市市场监管局贯彻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揭市发改价格函〔2021〕1076号)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方案》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和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请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和各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协同配合,有序稳妥做好我县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工作。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表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惠来县财政局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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