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揭阳市返乡安家补贴操作指南》(揭市人社函)〔2021〕58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方熙等2人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和创业租金补贴,吴泽彬等7人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陈佳雯符合申请基层就业补贴,何纪钊等7人符合申请返乡安家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1、一次性创业资助明细表;
2、创业租金补贴明细表;
3、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明细表;
4、基层就业补贴明细表;
5、揭阳市高校毕业生返乡安家补贴明细表。
联系单位:惠来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电 话:0663-6683189
地 址: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北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