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惠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高校、培训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继函〔2020〕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培训专家库成员、试点校、试点县(市、区)、培训课程资源库入选课程资源名单的通知》(粤教继函〔2020〕5号)和《揭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21〕163号)等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为推进实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我县遴选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详情
(一)项目名称
惠来县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支持和服务。
(二)项目周期
2021—2022年(两年)。
(三)服务内容与项目详情
针对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为我县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师提供为期两年(2021—2022年)的网络研修课程学习及校本实践应用支持服务。
(四)遴选范围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述资质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18—2020年)独立或合作承担过“国培计划”项目的机构;
2.近三年(2018—2020年)独立承担过“强师工程”省级项目的机构。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对照条件,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伍份)交到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
申报材料包括:
1.课程培训机构申报书(见附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培训资质证明文件(含近三年独立或合作承担过“国培计划”项目和“强师工程”省级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4.远程课程资源网址及账号;
5.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
县能力提升工程2.0办公室将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阅评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县能力提升工程2.0办公室将评审确定1家机构作为我县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初步名单,并在惠来县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确定机构
县教育局将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我县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报市备案。
三、评价考核
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学员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课程培训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课程培训机构,并存档作为本县遴选合作机构的依据之一。
附件:惠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惠来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4日
(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曾宇涛,联系电话:0663—6610838;手机:138****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