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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函〔2025〕172号
对揭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68号提案的答复
谢俊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联管机制消除广东石化码头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力联动多方力量
加强与海事、海警、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以及码头属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和协作流程。2025年3月21日惠来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与揭阳惠来海事处签订《惠来县商渔船联管信息共享互通协议》,持续加强在会商联络、信息共享、工作协作和安全互播等方面合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共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形成水上交通安全和渔业船舶安全执法监管工作合力。针对码头安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在案件查处、应急处置等方面密切协作,确保跨部门执法顺畅高效。
(二)强化日常巡查巡检
进一步优化执法船艇与人员部署,对广东石化码头前沿水域、航道、锚地以及周边敏感海域实施常态化、高频次的巡查巡检。联合揭阳惠来海事处、广东石化码头加强对石化码头港池的巡航检查,排查商渔船碰撞隐患,依法劝离、动态清理碍航渔船,维护辖区通航秩序,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船舶靠离泊秩序、码头系泊设施安全状况、水域通航环境、是否存在违规排放或倾倒行为等。在船检方面,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监管“两检并行”制度,进行登船检验和运营检验,并详细检查渔船安全设施以及AIS防碰撞船载设备等配置和使用情况,以保障在巡查巡检过程中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如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等,提升对码头水域动态的实时感知和风险预警能力。
(三)深入推进商渔共治
积极主动联合码头运营方等相关单位,开展面向船员、渔民、码头作业人员等的海上交通安全、防污染法规、应急处置知识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向渔民发布宣传信息,重点宣传码头水域航行规则、靠泊安全要求、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例如在开渔前的重要时间节点向广大渔民发放《致渔民朋友的一封信》。充分利用执法船艇广播、现场检查告知、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推送、组织安全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剖析典型案例,讲清违规后果,切实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码头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船员、渔民等主动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维护石化码头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压实码头运营方责任
强化码头运营方作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个人。加大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与维护力度,及时消除潜在隐患。同时,加强内部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发挥惠来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优势,积极配合消除广东石化码头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海事处、海警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源头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安全宣贯。联合揭阳惠来海事处、广东石化码头通过进渔村、进渔港、进企业等方式开展水上安全宣贯,提升渔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