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惠来县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23万元。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县12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9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及重大风险隐患点的整改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供给能力,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33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2021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县7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长青计划”项目72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放)、树葬区、海葬设施建设;逐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21〕131号、揭市财社〔2021〕52号、揭市财社〔2021〕75号),2021年市福彩公益金补助县(市、区)13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及公益事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消防设施。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公办养老机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殡葬设施配套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县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办丧环境,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办丧需求。20万元用于资助惠来县殡仪馆遗物焚烧炉配套项目,该项目已完成。
(三)儿童福利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县对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提高儿童“养、治、教、康”水平。
四、县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情况
2021年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县本级项目共6个,合计金额91.36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养老等综合设施配套18万元。用于资助镇(含村)级的综合养老设施配套。
2.养老服务体系-福利院养老设施配套10万元。项目由惠来县福利院实施,主要用于养老设施配套。
3.养老服务体系-收养人员护理费7.36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各类收养人员的日常护理等支出。
4.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购买服务项目18万元。项目由惠来县民政局实施,主要用于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购买服务项目等支出。
5.社会救助项目-救助站视频监控升级安装项目20万元。项目由惠来县救助管理站实施,主要视频监控升级改造更新安装项目。
6.社会救助项目-救助站受助人员住宿场所设施配套18万。项目由惠来县救助管理站实施,主要用于受助人员住宿场所的设施配套等支出。
惠来县民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