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场):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推动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地见效,根据《转发关于全面推进“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惠安委办〔2020〕27号)的要求,县安委办编制了《企业开展事故隐患“一线三排”汇总表》,请各镇(区、场)应急管理办公室迅速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监管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一线三排”责任,并严格填写好该表,于每月月底前上报镇(区、场)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区、场)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联系人:林必茂,传真6690383,电话:13822078210)。
附件:企业开展事故隐患“一线三排”汇总表
惠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企业开展事故隐患“一线三排”汇总表
企业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及电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备注:每月月底前上报至所在镇(区、场)应急管理办公室,各镇(区、场)每月5日前汇总报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