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场)安监所(安全办),各相关企业: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密落实防护措施。各企业要对厂区、宿舍进行清洁消毒通风,要认真做好员工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加油站等接触大量人流的企业,工作人员要一律配备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员工自身防护。
二、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各企业要密切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出现发烧等身体异常的,要立即就近送医治疗,禁止员工带病上岗。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当地镇政府报告。
三、各地、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和风险提示,提高公众和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尽可能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会活动、不食用野生动物。
四、认真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要密切关注返工员工、特别是湖北省等外地工人身体健康情况,做好体温监测等检查工作。必要时,应延后复产复工时间。
五、各地、各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请各镇(区、场)安监所(安全办)迅速将文件转发到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