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安全防范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场),县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安全风险叠加,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受春节长假影响,企业部分从业人员返回岗位后仍处于节日放松状态,不少新员工进入生产一线,生产设备设施节后重新启用易发生故障,为清理积压订单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可能性加大,节后复产复工历来是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加之当前我县正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于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早研判、早谋划、早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产复工保障要求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规定:各地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产复工的相关企业外,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产复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提前复产复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平安复产复工。

一要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密切关注返工员工身体健康情况,做好体温监测等检查工作,必要时延后复产复工时间,要对湖北籍返工员工实施重点管控,未经健康检测不得返工,隔离观察14天后方能上岗,坚决阻断输入性疫情;要督促企业严密落实防护措施,对厂区、宿舍进行清洁消毒通风,全体员工配备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和风险提示,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尽可能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会活动、不食用野生动物;要督促企业做好员工监测跟踪,出现发烧等身体异常的,要立即就近送医治疗并报告,禁止员工带病上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二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全面排查、辨识、评定安全风险,切实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节后全面性安全检查和岗位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防范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要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保障,强化员工应急救援培训,完善应急物资准备,强化应急救援响应,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要督促企业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对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等进行系统性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要督促企业严格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管理,强化吊装、爆破、危险场所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危险作业安全防范。

三、加强监管执法,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安全防范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紧紧盯住节后安全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即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要督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机械制造、涉氨制冷、渔业船舶、民爆、农机、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关键工艺检查、重点设备检维修,确保监控设备稳定可靠;对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要提前做好节后返程高峰交通运输安全治理;对消防等重点领域,要重点防控医院、社区门诊和居民小区发生火灾事故。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严执法、出重拳、零容忍”,对违反省政府规定提前复产复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产复工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并进行警示曝光,形成震慑效果。

四、积极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大风寒潮、雨雪冰冻、干旱等各类灾害变化,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特别是基层群防群治责任,及时做好隐患排查、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保证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正常运行,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要深入开展汛前防汛防风安全检查,加强“三防”风险防控,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要加强森林火灾监测巡护,紧盯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火情多发的重点林区,严格管控节日祭祀用火、取暖用火、生产用火,一旦出现火情,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深入开展复产复工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互联网、村广播和微信、微博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上门宣教、印发提醒函、印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突出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抓牢企业关键少数。要充分利用县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以案警示、以案说法,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随机线上抽查、实地暗查暗访,及时统计上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请各地、各单位分别于2月10日、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附件1)报送县安委办。(联系电话:6610833,传真:6690383)

惠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蔡淡群书记、陈郑生代县长、郑海涌常委、罗少鸿副县长、林学铭副主任。


附件1

企业复产复工情况

一、企业复产复工基本情况

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域企业共     家,其中:春节期间未停产企业    家、停产企业    家。截至2020年    月    日,复产复工企业共    家(开学学校     家)。

二、各地、各单位开展复产复工检查情况

针对复产复工开展上门指导、监督检查    家次,共排查事故隐患    条,已整改     条。

三、其他工作亮点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注:请于2月10日、2月20日报送(传真:669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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