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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处理信息公开表一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2-22 16:50
作者:
序号
文书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经营的应当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处理的结果和依据
作出处理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惠市监药责改[2023]1号
许建庭
经营应当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未备案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博予蓝灭菌型)(注册证号:浙械注准20172641165;
2.N95医用防护口罩(比亚迪)(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02140410)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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