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发生新冠疫情来,惠来县市场监管局闻令而动,及早研判快响应,迅速部署严防控,提级应对急行动,组织广大执法人员投身市场巡查监管防控,在抗击疫情前线践行“抗疫有我、防控巡查、监管尽责”监管执法,守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大门,助推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是强化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按照疫情封管控区的应对规定,快速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在封管控区巡查,督促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封控管控区域内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职责,暂停销售《目录》药品,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辖区内进行提级管理,持续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和警惕性。经排查我县药店共有173家,列为封控区内有药店0家、管控区4家、防范区38家,目前管控区4家药店已暂停销售《目录》药品,并督促我县其他区域内药店要求购买《目录》药品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提醒用药人在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直至恢复为低风险或解除管理。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1家企业责令立即整改,落实3家停业整顿。
二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3月11日开始,餐饮市场股联合隆江市监所、岐石市监所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列为封控区的餐饮单位停止营业,管控区的餐饮单位暂停营业,防范区的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重点检查国家禁止食用的野生保护动物。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采购、销售活禽;严禁承办各类群体性大型聚餐活动,切实减少人员集聚带来的风险。同时,督促做好人员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护措施。共出动执法人员991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37家次,隔离点供餐单位2家次,学校食堂8家次,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139份,发出监督意见书6份,落实被列为封控区管控区37家餐饮服务单位暂停营业,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
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辖区内商超、粮油店、农贸市场进行巡查监管,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物资及粮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督促经营者做好进店三查验,要求经营者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和市场主体责任,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经营的原则,并现场告诫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药店18家次,超市14家次,米店5家次,农贸市场2个,餐饮店25家次。
四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按照“三强化三覆盖”任务目标要求,检查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饮单位等是否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查冷冻食品“四证一码”和冷藏食品“两证一码”;督促冷库、冷链物流企业落实“十必须”措施;严格落实超市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询,对发现黄码和红码的顾客,谢绝顾客进入,同时要求超市做好消毒清洁工作,防范疫情传播。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8家次,超市7家次,开展重点产品核酸检测2批次,人员核酸检测1批次,环境核酸检测2批次,检验结果全部阴性。
五是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带头落实家庭和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带头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岗位责任,密切跟踪疫情形势,枕戈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
阶段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18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018家次。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将以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疫情防治相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到位、食品药品供应保障到位、价格管控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