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揭惠高速公路华湖出入口 至S235线平交段配套工程等7条公路 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揭惠高速公路华湖出入口

S235线平交段配套工程等7条公路

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揭惠高速公路华湖出入口至S235线交段配套工程、神泉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S235线惠来石泉亭至华湖镇区段路面改造工程、铁山圩至隆江桥头段市政道路工程、安澜桥至神泉镇区段道路改建工程、Y132线东前公路老消防路口至前詹段改建工程、神泉镇区至仙庵顶溪段道路改造及路域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的一系列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为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

(一)揭惠高速公路华湖出入口至S235线平交段配套工程,全长2.617公里,起于揭惠高速公路华湖出入口,止于华湖镇区S235线平交口。

(二)神泉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包括神泉中心小学至S235线交界处全长1.79公里,以及滨海三路全长521.46米。

(三)S235线惠来石泉亭至华湖镇区段路面改造工程,全长4.1公里,起于华湖镇石泉亭,止于华湖镇与G228线相交。

(四)铁山圩至隆江桥头段市政道路工程,全长5.2公里,起于隆江镇铁山圩,止于隆江桥头。

(五)安澜桥至神泉镇区段道路改建工程,全长4.147公里,起于安澜桥桥头处,止于神泉镇与X106线、S235线相交。

(六)Y132线东前公路老消防路口至前詹段改建工程,全长16.998公里,起于东安村与G228线(原S337线)相交,止于前詹镇与S235线(原X106线)相交。

(七)神泉镇区至仙庵顶溪段道路改造及路域整治工程,全长32.666公里,起于神泉镇区接G238线,止于仙庵顶溪与G228线相交。

上述工程建设按规划控制范围,以设计定桩(点)为准。

二、工程建设需征收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征收。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凡合法手续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附着物,权利人应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产权证明等证件,到所在镇人民政府登记缴验手续,签订补助协议并按协议清理、搬迁。

四、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及其违法用地,其搭建人、使用人应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清理、搬迁,逾期不清理、搬迁者,将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工程建设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搭建、改建、扩建任何建(构)筑物,不得租赁和改变房屋权属,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架设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线路,不得埋设地下管道(线)和电缆。

六、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的供电、供水、通讯、广播电视、国防光缆等设施,相关单位应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20日内,属本《通告》第一条(一)~(五)建设项目的,向县公路局提供有关设施埋设图纸及资料;属本《通告》第一条(六)~(七)建设项目的,向县交通运输局提供有关设施埋设图纸及资料,并协商相关事宜,按规定时间完成迁移或埋设。

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服从工程建设需要,支持做好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寻衅滋事,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5日起施行,至上述项目实施完成时废止。

 

 

 

     惠来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