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江镇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招 标 公 告
隆江镇赤坭山村等7个新农村建设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及审核工作。根据揭阳市委[2018]21号会议纪要和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惠委办〔2018〕41号)、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年第37号)精神,现将项目施工公开摇珠招标事项予以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 隆江镇赤坭山村雨污分流工程,预算造价:340.9万元。工程地点:隆江镇赤坭山村。
2、隆江镇东门村雨污分流工程,预算造价:390.45万元。工程地点:隆江镇东门村。
3、隆江镇史岭村(老乡、余头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预算造价:160.26万元。工程地点:隆江镇史岭村(老乡、余头自然村)。
4、隆江镇史岭村新乡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预算造价:33.59万元。工程地点:隆江镇史岭村新乡自然村。
5、隆江镇史岭村洋心栅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预算造价:84.05万元。工程地点:隆江镇史岭村洋心栅自然村。
6、隆江镇宫山村后坡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预算造价:149.28万元。工程地点:隆江镇宫山村后坡自然村。
7、隆江镇月潭村华美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预算造价:176.59万元。工程地点:隆江镇月潭村华美自然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可以同时查阅以上项目图纸、预算等详细资料。
二、招标范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惠来县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中片区企业。
三、招标方式:以上项目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四、摇珠时间:2018年12 月27日下午3 时。
五、摇珠地点: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六、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接受企业报名,本次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时止。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施工企业报名参与摇珠,报名时应上交如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
(6)承建方在合同签订时必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隆江镇 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七、应知事项:
1、施工企业参加摇珠人员应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3时前到摇珠指定地点(隆江镇政府大会议厅)签到,超过签到时间视为弃权,不参与本次摇珠。
2、施工企业摇中的项目不得超过本镇农村雨污分流项目总数的六分之一。
3、施工企业通过摇珠中选后不得弃标。否则,视为自愿退出本片区企业库,无资格参与本镇今后新农村建设项目摇珠。
4、施工企业摇珠中选的项目,项目造价按县财审核定的建安造价下降10% 。
5、本招标公告分别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隆江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相关村公告栏公布。公布时间3天(即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6日)。
6、联系方式摇珠单位: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朱秋程 13927037778
钟汉城 13729475631
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